实务研究 原告密山市宇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洪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原告:密山市宇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密山市密山镇晨光街。 法定代表人:潘延德,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寨川,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郭洪魏,男,身份信息不详,... 09/0890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