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17年4月8日法律百科1,195字数 74阅读模式 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于会议召开的一定期限之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中应载明会议的日期、地点、议程和提请审议表决的议案。如有特别议案,还需载明议案的要点。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lawze.com/9813.html 复制链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拥挤踩踏制度 快递公司通过违法分包方式实现经营业务延伸,是否 能认定其与快递员存在劳动关系?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凤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龙江县农机修理中心楼业主委员会与龙江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尚斐、张利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谢兴武、李洪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中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和胜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洋县缙颐置业有限公司与闫菊,杨智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台河市鸿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马传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加载中... 上一篇 中华环保联合会授予“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款如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