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幼儿行为,加强法治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预防和整治欺凌事件, 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幼儿园秩序,保护幼儿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卫人员、值日教师应按照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履行巡查职责,加强重要时 段 (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 、重点场所 (操场、食堂、教学楼) 的巡查, 并做好相关记录。
2.幼儿园应加强对保卫人员、值日教师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发现和 制止突发问题的能力纳入考核和奖惩制度中。
3.幼儿园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 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 止幼儿欺凌事件的能力。
4.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查看监控摄像头,通过监控发现欺凌事件或 苗头的,应立即制止,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5.幼儿园应设置专门的“幼儿欺凌”救助电话,并对外公布。
6.幼儿园应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 工的职责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应加强对幼儿的教育,提醒幼儿遵守相关的预防欺 凌制度。
7.班主任应加强与幼儿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发现欺凌事件或苗头的,家校应 互相提醒,并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8.一旦出现欺凌事件或苗头,班主任应及时跟进解决,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 咨询和疏导,防止事态恶化。幼儿园应及时开展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 由幼儿园或受欺凌幼儿家长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