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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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判决书

返还原物纠纷(2021)辽0804民初1893号

原告:某某,男,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个体业主,现住营口市鲅鱼圈区。
被告:某某,女,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无业,现住营口市鲅鱼圈区。

审判员霍建军
二0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路鑫
书记员王丽梅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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