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非常重视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和研究,积累了丰富的非诉合同法律服务和合同纠纷处理的技巧,可以为企业、个人提供合同类业务处理方案和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合同类业务是我所业务的重要板块,包括非诉合同法律服务和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者诉讼阶段的法律服务两大业务。
非诉合同法律服务是指以预防合同履行风险和合同违约风险为主要目的,在合同签订前由律师介入,并在合同洽商、合同设计、合同审查、合同修改等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异义解释、合同争议处理方案、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阶段等由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实务中,客户不可能准确地将自己所要签订的合同与《合同法》中列举的有名合同相匹配。对于一个将要签署的合同如何冠名与定性,不是客户应该考虑的事,这是律师的工作。况且,合同的冠名不能决定合同的性质,犹如戴上各种帽子的人不能决定其具有何种性别一个道理。
当出现合同纠纷的苗头时,律师的介入可以及时化解合同方矛盾的升级,避免损失扩大化,通过自行和解或者仲裁、诉讼程序的调解解决争议,必要时以裁决或者判决的形式以求公道。
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由此产生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方式:
诉前调解:
诉讼之前,自行协商解决;从诉讼成本、化解矛盾等角度来看,这是解决合同争议最好的方式;
诉中调解:
在诉讼、仲裁的过程中,可以由裁判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焦点问题,尽早结束纷争。
仲裁解决:
如果在合同条款中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了仲裁机构或者一致同意约定仲裁机构的,可以由某个地方城市的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问题。
诉讼解决:
如果在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在出现合同争议时,我们建议律师可尽早介入,提出解决合同争议的处理意见,收集有关证据,参与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及至合同仲裁或者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