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辽宁广安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楼**。
法定代表人:李萍,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野,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郭长富,系该公司项目经理。
被执行人:抚顺秀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抚顺县上马乡温道村。
法定代表人:蒋秀林,系该公司负责人。广州刑事律师
终结(2020)辽0403执2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于国徽
书记员姚旺
2020-08-25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辽宁广安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楼**。
法定代表人:李萍,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野,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郭长富,系该公司项目经理。
被执行人:抚顺秀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抚顺县上马乡温道村。
法定代表人:蒋秀林,系该公司负责人。广州刑事律师
终结(2020)辽0403执2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于国徽
书记员姚旺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