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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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07-22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404执269号

申请执行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0725539548K。
法定代表人:王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仁文,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章进虎,该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被执行人: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联水路**,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133443534T。
法定代表人:杨建忠,该公司负责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丁志保
审判员朱旭瑞
审判员李前超
书记员吴昊

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