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2020)皖0404民初16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民事
一审
裁定书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原告:淮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迎宾路。
法定代表人:金克绪,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燕,女,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文,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朱瑞俭,男,1942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
本案按原告淮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解柏林
法官助理周林林
书记员高鸿鑫
2020-06-24